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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 50325-2020)》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 50325-2020)于2020年1月16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发布,自2020年8月1日起实施。原《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 GB 50325 2010 同时废止。

一、民用建筑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为了预防和控制民用建筑工程中主体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众利益,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

(一)民用建筑工程的划分

民用建筑工程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Ⅰ类民用建筑应包括住宅、居住功能公寓、医院病房、老年人照料房屋设施、幼儿园、徐晓教室、学生宿舍等。

Ⅱ类民用建筑应包括办公楼、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厅等。

(二)室内空气标准

1、民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必须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其限量应符合表6.0.4的规定。

表 6.0.4  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量

污染物 Ⅰ类民用建筑工程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
氡(Bq/m³) ≤150 ≤150
甲醛(mg/m³) ≤0.07 ≤0.08
氨(mg/m³) ≤0.15 ≤0.20
苯(mg/m³) ≤0.06 ≤0.09
甲苯(mg/m³) ≤0.15 ≤0.20
二甲苯(mg/m³) ≤0.20 ≤0.20
TVOC(mg/m³) ≤0.45 ≤0.50

注:(1) 污染物浓度测量值,除氡外均指室内污染物浓度测量值扣除室外上风向空气中污染物浓度测量值(本底值)后的测量值。

       (2) 污染物浓度测量值的极限值判定,采用全数值比较法。

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对采用集中通风的公共建筑工程,应进行室内新风量的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的有关规定。

(三)材料标准

1、无机非金属建筑主体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

(1)当民用建筑工程使用加气混凝土制品和空心率(孔洞率)大于25%的空心砖、空心砌块等建筑主体材料时,其放射性限量应符合表3.1.3的规定。

表3.1.3  加气混凝土制品和空心率(孔洞率)大于25%的建筑主体材料放射性限量

测定项目 限量
表面氡析出率[Bq/(㎡·s)] ≤0.015
内照射指数(IRa) ≤1.0
内照射指数(Iγ) ≤1.3

(2)主体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放射性核素的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的有关规定,表面氡析出率的测定方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2、人造木板及其制品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人造木板及其制品应测定游离甲醛释放量。

(1)人造木板及其制品可采用环境测试舱法或干燥器法测定甲醛释放量,当发生争议时应以环境测试舱法的测定结果为准。

(2)环境测试舱法测定的人造木板及其制品的游离甲醛释放量不应大于0.124mg/m³,测定方法应按本标准附录B执行。

(3)干燥器法测定的人造木板及其制品的游离甲醛释放量不应大于1.5mg/L,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GB/T 17657的规定。

3、 涂 料

(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水性装饰板涂料、水性墙面涂料、水性墙面腻子的游离甲醛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2的规定。

(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其他水性涂料和水性腻子,应测定游离甲醛的含量,其限量应符合表3.3.2的规定,其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性涂料中甲醛含量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GB/T 23993的规定。

表3.3.2  室内用其他水性涂料和水性腻子中游离甲醛限量

测定项目 限量
其他水性涂料 其他水性腻子
游离甲醛(mg/kg) ≤100

(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酚醛防锈涂料、防水涂料、防火涂料及其他溶剂型涂料,应按其规定的最大稀释比例混合后,测定VOC和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的含量,其限量均应符合表3.3.4的规定;

VOC含量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色漆和清漆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  差值法》GB/T 23985的规定,苯、甲苯+二甲苯+乙苯含量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涂料中苯、甲苯、乙苯和二甲苯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T 23990的规定。

表3.3.4  室内用酚醛防锈涂料、防水涂料、防火涂料及其他溶剂型涂料中VOC、苯、甲苯+二甲苯+乙苯限量

涂料名称 VOC(g/L) 苯(%) 甲苯+二甲苯+乙苯(%)
酚醛防锈涂料 ≤270 ≤0.3 ——
防水涂料 ≤750 ≤0.2 ≤40
防火涂料 ≤500 ≤0.1 ≤10
其他溶剂型涂料 ≤600 ≤0.3 ≤30

4、胶粘剂

(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水性胶粘剂、溶剂型胶粘剂、本体型胶粘剂的VOC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T 33372的规定。

(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溶剂型胶粘剂、本体型胶粘剂的苯、甲苯+二甲苯、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GB 30982的规定。

5、水性处理剂

(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水性阻燃剂(包括防火涂料)、防水剂、防腐剂、增强剂等水性处理剂,应测定游离甲醛的含量,其限量不应大于100mg/kg。

(2)水性处理剂中游离甲醛含量的测定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水性涂料中甲醛含量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GB/T 23993规定的方法进行。

6、其他材料

(1)民用建筑工程中所使用的能释放氨的阻燃剂、防火涂料、水性建筑防水涂料氨的释放量不应大于0.50%,测定方法宜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防火涂料有害物质限量及检测方法》JG/T 415的有关规定。

(2)民用建筑工程中所使用的能释放甲醛的混凝土外加剂中,残留甲醛的量不应大于500mg/kg,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中残留甲醛的限量》GB 31040的有关规定。

(3)民用建筑室内使用的黏合木结构材料,游离甲醛释放量不应大于0.124mg/m3,其测定方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有关规定。

(4)民用建筑室内用帷幕、软包等游离甲醛释放量不应大于0.124mg/m3,其测定方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有关规定。

(5)民用建筑室内用墙纸(布)中游离甲醛含量限量应符合表3.6.6的有关规定,其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5的规定。

表3.6.6  室内用墙纸(布)中游离甲醛限量

测定项目 限量
无纺墙纸 纺织面墙纸(布) 其他墙纸(布)
游离甲醛(mg/kg) ≤120 ≤60 ≤120

(6)民用建筑室内用聚氯乙烯卷材地板、木塑制品地板、橡塑类铺地材料中挥发物含量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6的规定,其限量应符合表3.6.7的有关规定。

表3.6.7  聚氯乙烯卷材地板、木塑制品地板、橡塑类铺地材料中挥发物限量

名称 限量(g/m³)
聚氯乙烯卷材地板(发泡类) 玻璃纤维基材 ≤75
其他基材 ≤35
聚氯乙烯卷材地板(非发泡类) 玻璃纤维基材 ≤40
其他集采 ≤10
木塑制品地板(基材发泡) ≤75
木塑制品地板(基材不发泡) ≤40
橡塑类铺地材料 ≤50

(7)民用建筑室内用地毯、地毯衬垫中VOC和游离甲醛的释放量测定方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有关规定,其限量应符合表3.6.8的规定。

表3.6.8  地毯、地毯衬垫中VOC和游离甲醛释放限量

名称 测定项目 限量[mg/(㎡·h)]
地毯 VOC ≤0.500
游离甲醛 ≤0.050
地毯衬垫 VOC ≤1.000
游离甲醛 ≤0.050

民用建筑室内用壁纸胶、基膜的墙纸(布)胶粘剂中游离甲醛、苯+甲苯+乙苯+二甲苯、VOC的限量应符合表3.6.9的有关规定,游离甲醛含量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GB 30982的规定;

苯+甲苯+乙苯+二甲苯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GB 30982的规定;

VOC含量的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T 33372的规定。

表3.6.9  室内用墙纸(布)胶粘剂中游离甲醛、苯+甲苯+乙苯+二甲苯、VOC限量

测定项目 限量
壁纸胶 基膜
游离甲醛(mg/kg) ≤100 ≤100
苯+甲苯+乙苯+二甲苯(g/kg) ≤10 ≤0.3
VOC(g/L) ≤350 ≤120

二、标准变化

1、增加了室内空气中污染物种类。GB 50325-2010中室内空气污染物有5种(氡、甲醛、苯、氨、TVOC),本标准在GB 50325-2010的基础上增加了甲苯和二甲苯,合计7种。

2、对室内空气中污染物浓度限值收严。本标准中大部分污染物浓度限值比GB 50325-2010要严格。

此外,由于本标准和GB/T 18883-2022标准对室内空气污染物的采样要求(如采样前门窗关闭时间)不一样,所以并不能直接进行比较。

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量

污染物 Ⅰ类民用建筑工程GB 50325-2010 Ⅰ类民用建筑工程 GB 50325-2020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GB 50325-2010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GB 50325-2020
甲醛(mg/m³) ≤0.08 ≤0.07 ≤0.1 ≤0.08
苯(mg/m³) ≤0.09 ≤0.06 ≤0.09 ≤0.09
氨(mg/m³) ≤0.2 ≤0.15 ≤0.2 ≤0.20
氡(Bq/m³) ≤200 ≤150 ≤400 ≤150
TVOC(mg/m³) ≤0.5 ≤0.45 ≤0.6 ≤0.50

3、对幼儿园、学校教室、学生宿舍等装饰装修提出了更加严格的污染控制要求。本标准6.0.14条规定,幼儿园、学校教室、学生宿舍、老年人照料房屋设施室内装饰装修验收时,室内空气中氡、甲醛、氨、苯、甲苯、二甲苯、TVOC的抽检量不得少于房间总数的50%,且不得少于20间。当房间总数不大于20间时,应全数检测。

4、对室内污染物浓度检测点数设置进行了调整。本标准中调整了使用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房间检测点数设置。

GB 50325-2010

房间使用面积(m³) 检测点数(个)
<50 1
≥50,<100 2
≥,<500 不少于3
≥,<1000 不少于5
≥,<3000 不少于6
≥3000 每1000㎡不少于3

GB 50325-2020

房间使用面积(m³) 检测点数(个)
<50 1
≥50,<100 2
≥100,<500 不少于3
≥500,<1000 不少于5
≥1000 ≥1000㎡的部分,每增加1000㎡增设1,增加面积不足1000㎡时按增加1000㎡计算

(1)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现场检测点应距房间地面高度0.8m~1.5m,距房间内墙面不应小于0.5m。检测点应均匀分布,且应避开通风道和通风口。

(2)当对民用建筑室内环境中的甲醛、氨、苯、甲苯、二甲苯、TVOC浓度检测时,装饰装修工程,应在通风系统正常运行的条件下进行;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检测应在对外门窗关闭1h后进行。

5、明确了室内空气中氡浓度检测方法。GB 50325-2010只对氡浓度检测方法的测量结果不确定度和探测下限有要求,并没有明确可以选用哪些检测方法。本标准中明确了民用建筑室内空气中氡浓度检测宜采用泵吸静电收集能谱分析法、泵吸闪烁室法、泵吸脉冲电离室法、活性炭盒-低本底多道γ谱仪法。

6、增加了苯系物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的T-C复合吸附管(2,6-对苯基二苯醚多孔聚合物-石墨化炭黑-X复合吸附管)取样检测方法,进一步完善并细化了室内空气污染物取样测量要求。

与GB 50325-2010比较,本标准修订内容很多。限于文章篇幅,这里只列出其中的部分内容,其他具体内容内容请阅读附件:《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 5032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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