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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4-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4-2001)》是一项关于室内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的国家标准,以下是对该标准的详细解读: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使用的木家具产品中有害物质的限童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使用的各类木家具产品。

二、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1、甲醛释放量

甲醛释放置家具的人造板试件通过GB/T 17657—1999中4.12规定的24h干燥器法试验测得的甲醛释放量。

2、可溶性重金属含量

可溶性重金属含置家具表面色漆涂层中通过GB/T 9758—1988中规定的试验方法测得的可溶性铅、镉、铬、汞重金属的含量。

三、要求

木家具产品应符合表1规定的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表1 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项目 限量值
甲醛释放量mg/L ≤1.5
重金属含量(限色漆)mg/kg 可溶性铅 ≤90
可溶性镉 ≤75
可溶性铬 ≤60
可溶性汞 ≤60

四、测试方法

1、甲醛释放量的测定

(1)原理

利用干燥器法测定甲醛释放量基于下面两个步骤:

第一步:收集甲醛:在干燥器底部放置盛有蒸馏水的结晶皿,在其上方固定的金属支架上放置试件,释放出的甲醛被蒸馏水吸收,作为试样溶液。

第二步:测定甲醛浓度:用分光光度计测定试样溶液的吸光度,由预先绘制的标准曲线求得甲醛的浓度。

(2)结果表示

甲醛溶液的浓度按式(1)计算,精确至0.1mg/L

2、可溶性重金属含量的测定

(1)原理

采用一定浓度的稀盐酸溶液处理制成的涂层粉末,用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或无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该溶液中的重金属元素。

(2)结果计算

综上所述,《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4-2001)》为室内木家具中有害物质的限量提供了明确的标准和测试方法,有助于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

点击查看附件:《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4-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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